蓄電池檢測及維護
直流系統檢測
電能計量檢測
1、濕儲存:暫時不使用的鉛蓄電池(半年以內),可用濕儲存法儲存。其方法是將蓄電池充足電,將電解液密度和電解液液面調到規定值,封閉加液孔蓋上的通氣小孔,置于陰涼通風的室內。儲存期間應定期檢查電解液相對密度、液面高度和容量。當容量降低超過25%Qe時,應進行補充充電。交付使用時應先充足電。
2、干儲存:當蓄電池停用時間超過半年至1年時,可用干儲存法儲存。其方法是將蓄電池以20小時放電率完全放電,倒出電解液,用蒸餾水反復沖洗至水中無酸性,倒盡水分晾干后旋緊加液孔蓋密封儲存。重新使用時的準備工作和新蓄電池相同。
3、新蓄電池儲存:未用的新蓄電池,其儲存方法與儲存時間以出廠說明書為準。當運輸、保管等情況均符合廠方要求時,一般新普通鉛蓄電池的保管期限自出廠日算起為2年,干式荷電鉛蓄電池為1至1.5年。
蓄電池保管時應儲存在室溫為5-40℃的干燥、清潔及通風良好的室內,應不受陽光直射,離熱源距離大于2米。儲存時應避免與任何液體和有害物質接觸,不得倒置臥放,嚴禁機械沖擊與重壓,電池間的間距應在10厘米以上。